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
返回主页 Sun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办事指南

申请设立资产评估机构须知

作者: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资规〔2024〕1号)、《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财资发〔2024〕5号)、《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鄂评协[2017]31号) , 申请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一、申请条件:

(一)评估机构应当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聘用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评估业务。

  合伙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两名以上评估师;其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八名以上评估师和两名以上股东,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为两名的,两名合伙人或者股东都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不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不得承接资产评估业务。

(二)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指定一名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的本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专门负责执业质量控制。

(三)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法定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指定至少两名资产评估师承办。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应向协会提交以下材料: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资规〔2024〕1号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财资发〔2024〕5号 省评协协助本辖区内财政部门做好机构备案管理工作,对资产评估机构申报资产评估师信息进行核实,同时对资产评估师之外的专业人员进行备案。

(一)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备案相关材料:

1.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 1);(原件,一式一份)

2.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3.所在资产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内退、下岗、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4.社会人才交流机构统一管理档案的凭证。(复印件)

(二)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财资发〔2024〕5号中需要协会审核签字盖章的材料:

1.表2-1《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股东)信息汇总表》(附件2)。(原件,一式两份)

2.表3-1《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原件,一式两份)

(三)申请设立资产评估机构过程中涉及资产评估师转所的资料:

1.转出机构和拟备案机构盖章的表3-2《资产评估师转所表》(附件4)。(原件,一式三份)
2.与拟备案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3.与转出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证明。(离职证明,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按照要求报送。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设立资产评估机构请先仔细阅读须知中提及的相关文件,将以上材料以“机构名称+申请设立资产评估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命名,发送到协会邮箱:hbpas01@163.com.

(二)省评协在收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查阅审核并通知机构。

(三)报送材料符合要求的机构应将纸质材料提交到省评协;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应按照要求及时更改并再次提交。

(四)对完成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省评协应将财政部门的备案公告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

以上纸质版材料如以邮寄形式报送请务必选择顺丰快递。

联系人:会员部

联系电话:027-87837809

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1号海山金谷天城小区2C栋1101室

邮编:430071

附件:

1. 表附件1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2. 表2-1《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股东)信息汇总表》

3.表3-1《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4.表3-2《资产评估师转所表》

注意:

表附件1表3-1中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包括资产评估师(含珠宝评估专业,下同)和具有资产评估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其他资产评估从业人员机构的所有股东、法定代表人、从业的资产评估师、其他专业领域的评估师和其他资产评估从业人员

相关链接:

1.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https://www.hbzcpg.com/xzzx/info.aspx?itemid=2578&parent

2.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财资发〔2024〕5号

https://www.hbzcpg.com/gdrcpy/info.aspx?itemid=1102&parent

3.《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鄂评协[2017]31号):

http://www.hbzcpg.com/zytz/info.aspx?itemid=768&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