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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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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人民法院委托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规范》(法办〔201936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了《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办〔201996),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承接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时,执行《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办〔201996)的规定,按照以下标准确定评审费用: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内容

收费标准(万元)

1

小型项目

一般针对单项实物资产的评估,如机器设备、固定资产等情况

1.5

2

中型项目

一般针对有一定复杂程度的资产评估,如涉及多项资产、多地区等情况

3

3

大型项目

一般针对复杂程度较高的资产评估,如涉及证券业务、企业价值、无形资产、多项评估报告等情况

5

以上评审费用不包括对评估财产实施现场调查的费用,如果专家组判断需要进行现场调查工作,省评协根据实际费用发生情况另行收取现场调查费用。

评审费用由异议人垫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至省评协指定的账户,由省评协开具发票。

人民法院依照《人民法院委托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规范》撤回委托专业技术评审的,不收取评审费用。

省评协监管部电话:027-8783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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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评协监督举报电话:027-87837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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