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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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人民法院委托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规范》(法办〔2019〕364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了《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办〔2019〕96号),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承接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时,执行《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办〔2019〕96号)的规定,按照以下标准确定评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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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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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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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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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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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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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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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针对单项实物资产的评估,如机器设备、固定资产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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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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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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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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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针对有一定复杂程度的资产评估,如涉及多项资产、多地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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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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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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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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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针对复杂程度较高的资产评估,如涉及证券业务、企业价值、无形资产、多项评估报告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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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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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评审费用不包括对评估财产实施现场调查的费用,如果专家组判断需要进行现场调查工作,省评协根据实际费用发生情况另行收取现场调查费用。
评审费用由异议人垫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至省评协指定的账户,由省评协开具发票。
人民法院依照《人民法院委托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规范》撤回委托专业技术评审的,不收取评审费用。
省评协监管部电话:027-8783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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