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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资产评估行业青年优秀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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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评协 [2021] 23 号

全省各资产评估机构:

《湖北省资产评估行业青年优秀人才培养方案》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湖北省资产评估行业青年优秀人才培养方案》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15月17


湖北省资产评估行业青年优秀人才培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加强我省资产评估行业优秀人才培养,推进完善我省资产评估行业人才梯队建设,打造一批知识结构优化、精通评估业务、热爱评估行业、职业道德高尚、富有青春活力、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能够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推动行业发展,提升行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结合《中国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规划》(中评协[2014]35号)、《资产评估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方案》(中评协〔2016〕26号),制订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为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资产评估行业青年优秀人才,对接中评协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工程,为我省经济社会的繁荣和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本培养项目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分批次在湖北省资产评估实务界着力培养90名左右与湖北经济发展需求及行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行业青年优秀人才。

为积累人才培养经验,根据我省行业人才现状,首批计划培养30名左右,拟采用2年时间,根据资产评估行业青年优秀人才的能力框架和素质要求以及学员的综合水平,依托培养单位,选聘相关领域优秀师资进行全方位的培养。

二、组织管理

省评协负责资产评估行业青年优秀人才培养工作,制定培训方案、设计培训模式,确定培养单位,会同培养单位组织人员选拔、确定培训对象和开展培养工作,建立我省青年优秀人才信息库和动态管理机制。评估机构协助省评协开展行业青年优秀人才的选拔、使用和管理,建立人才选送机制,全面落实行业青年优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形成梯次化高端人才培养体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接受省评协委托,具体实施行业青年优秀人才培训,协助省评协组织学员选拔、参与研究制定资产评估行业青年优秀人才能力框架,负责开发培训课程、结业考核、学员档案库建设等教务管理工作。

  三、人员选拔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惩戒、行政处罚或承担过执业民事责任;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湖北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身体健康;

3.在湖北省内评估机构工作3年及以上;

4. 担任评估机构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

  (二)选拔程序

  省评协将会同有关培养单位、专家委员会开展培训对象的选拔确定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实行“个人申请+评估机构推荐+协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家委员会审定”的选拔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分析创新能力、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素质。笔试环节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闭卷作答、统一评阅”的方式。

  1.正式申报。由个人提出申请,评估机构推荐申报,省内综合评价排名前20名的评估机构可推荐2人报名,其他评估机构每家可推荐1人报名,总分所分开报名。申请者按要求填写《湖北省资产评估行业青年优秀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有关内容,经所在评估机构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报送省评协。

2. 协会资格审查。省评协统一对申请者的申报条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统一命题

4. 面试。省评协会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笔试成绩基础上,择优确定面试名单。

5确定培训对象面试结束后,省评协将组织专家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情况综合考评,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入选学员名单,并报会长办公会审定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湖北省资产评估行业青年优秀人才培养项目每一批培训周期为2年。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省评协选定培养单位负责根据资产评估行业青年优秀人才能力框架和素质要求,着眼受训人员专业素养和综合管理能力提升,精心设计培训课程、选聘师资,并结合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资产评估行业实践前沿,设计研究专题,开展相应培训工作。

五、培训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全面培养和提升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

(一)课堂培训

课堂培训以学员为主体,以讲师为主导,以资产评估专业人才能力框架为指引,定制课程内容,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进行授课,逐步建立以理论知识为核心,覆盖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等多学科的知识网络体系。

(二)专题研讨

在集中学习期间,针对重要内容进行专题研讨,小组组员间深入探讨知识的应用实践方式、实际工作中的阻碍与解决方案等,将知识理论到实际工作场景,帮助学员更好地消化知识,提升认知与实操技能。

(三)案例研讨

案例研讨是针对重点内容,学员进行案例分析与总结的过程,案例以实际情况与数据为主,采用小组讨论的形式,运用课上学习到的知识进行细致、落地的分析,保障所学的技能能够得到运用,提高实操能力。

(四)标杆参访

培训周期内,不定期组织学员到本省或者外省的优秀评估机构进行参观学习,打开标杆企业的大门,搭建起行业沟通的桥梁,近距离感受行业优秀企业的魅力,学以致用,教学相长。

 六、培训管理

培训单位需搭建好培养平台,负责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档案建立,考勤管理、课程考核、学绩评定等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将上述信息提供给协会。

(一)针对培训目标,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分别根据当年培养目标,设定考核环节,对学员进行评价,评选优秀学员,淘汰不合格学员。

(二)经过考核合格的学员将颁发有关合格证书,并在湖北省资产评估行业青年优秀人才使用机制的探索中优先推荐使用。

(三)学员完成集中培训后,进入跟踪管理阶段。在该阶段,学员应按照要求定期报送学习资料,并按时参加省评协要求的各项活动,定期向省评协报送学习心得体会、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

七、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在省评协会费中列支,项目预算为30000元/人(此费用仅包含培训期间学习费用,学员学习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个人和机构承担)

八、后续培养

  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加强与人才所在评估机构的沟通,推动青年优秀人才培养与评估机构内部人才选拔和职务晋升机制相结合,重点发挥行业青年优秀人才在服务行业发展中的作用,带动评估机构从业人员整体水平的提高。

  (一)对完成培训并取得资产评估行业青年优秀人才证书者,择优聘任为省评协行业教育培训师资。

  (二)将优先推荐参加省评协、有关院校及培训机构组织的科研、学术等活动。

  (三)将优先选派参加中评协、省评协赴外地研修班或国际交流活动。

  (四)优先推荐成为省评协专家库组成成员,优先推荐申报中评协国家级行业研究课题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