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减免2021年应交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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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评协〔2021〕31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减免2021年应交本级会员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办〔2021〕22号)文件精神,省评协于近期召开了常务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对我省全体会员2021年应交会费予以16%减免。
结合减免政策,为做好本次会员会费减免具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2021年会费已收缴完毕,经统一核算后,我会拟将减免部分会费逐一退回到各资产评估机构交会费的原账户。银行账户有变的请于2021年6月7日之前,将银行账户变动的相关证明及资料(法人及法人代表签章)上报我会综合部,逾期自行负责。我会将于2021年6月7日启动退费,于2021年7月15日前完成退费工作,请各机构注意查收。
二、所有资产评估机构会费收据,按照减免后的会费金额开具。
联系人: 吴淳 027-87837807 梁棋 027-87837801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