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
返回主页 Sun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综合信息>>重要通知

关于推荐湖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的通知

作者: 浏览量:

鄂评协〔2021〕 45 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依法推进我省企业合规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根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北省委员会等九部门制定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及湖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制定的《湖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受托组织开展湖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推荐对象为在湖北省内资产评估机构登记执业的资产评估师。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拥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且所在单位同意其参与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2.道德品行良好,具备良好职业操守;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4.持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并登记执业满五年;

5.所在单位或行业有定期考核的,近三年内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有企业合规及法律风险防控的相关经验;

7.无不适宜履职的情形。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开除党籍的;

5.具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情形的。

三、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及权利义务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受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指派负责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及其完成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包括审查涉案企业合规计划,检查合规建设进展情况,考察评估合规建设结果并提交合规考察书面报告等工作。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有权根据履职需要获取相关文件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和考察活动,接受业务培训。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应当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回避、廉洁等规定。专业人员为注册会计师等中介组织人员的,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期间不得违反规定接受可能有利益关系的业务;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结束后一年以内,上述人员及其所在中介组织不得接受涉案企业、个人或者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人员的业务。

四、推荐标准

确定拟推荐人选时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执业(工作)时间、政治素质、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表彰奖励,以及所在单位的资质条件、人员规模、所获奖励、行业影响力等情况。本期入库人选的任职期限为四年。

五、推荐选任

每家机构可推荐2名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省评协拟择优向湖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推荐,由其选任并加入湖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

请符合条件并自愿入库参与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的资产评估师,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于2021年11月26日12:00前,将附件1《湖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入库申请(推荐)表》(纸质版+彩色PDF扫描件)和附件2《湖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推荐统计表(资产评估师)》(Excel)报送省评协,附件1需申请人手写签字和所在单位盖章。

纸质版材料如以邮寄形式报送请务必选择顺丰快递。附件1扫描件和附件2Excel请以“姓名+第三方监督评估”命名打包发送至省评协邮箱。

联系人:孔欣

联系电话:027-87837809

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1号海山金谷天城小区2C栋1101室

电子邮箱:hbpas01@163.com


附件1:《湖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入库申请(推荐)表》

附件2:湖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推荐统计表(资产评估师)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