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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恩施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候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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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评协2023〕 19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州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恩施州国资通〔2022〕22号)《州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公示办法》(恩施州国资通〔2022〕23号)等相关规定,恩施州政府国资委发布了《关于征集恩施州内企业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的公告》,拟更新评审专家库。为充分发挥专业人士在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作用,恩施州政府国资委委托协会推荐20名行业专家成为专家库评审专家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推荐对象为在湖北省内资产评估机构登记执业的资产评估师,其中恩施州及周边地市的行业专家将优先推荐。

二、评审专家需具备如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责任心强,能够以独立身份开展相关工作;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执业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在资产评估等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4.从事资产评估或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经理以上职务,且无不良的执业记录;

5.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情况能够适应评审工作要求;

6.评审专家应维护资产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对评估报告涉及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因在评审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推荐方式及人数

资产评估师个人申请,资产评估机构申报,协会秘书处择优向恩施州政府国资委推荐20名专家候选人。恩施州国资委将对申请进入专家库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或专家的意见,符合条件的,将纳入恩施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州国资委发文并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五、有关要求

请申请人认真、完整填写附件1《恩施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Excel+PDF扫描件)和附件3《恩施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候选人推荐名单统计表》(Excel版本)并提交附件2《填表说明》中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注册执业资格证扫描件。附件1需经单位盖章确认。20235月1217: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人:孔    

联系电话:027-87837809

电子邮箱:hbpas02@163.com


附件:

1.恩施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

2.填表说明

3.恩施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候选人推荐名单统计表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