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届司法技术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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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评协〔2024〕45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充分、有效发挥社会专业技术资源作用与优势,切实助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省评协推荐第六届司法技术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严谨的职业操守、积极的工作态度、较高的行业威望;
(二)取得资产评估师资质,从事本专业1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三)能及时受邀参加有关专家咨询、听证活动,愿意为人民法院提供专业服务与支持,服从人民法院依法监督和管理;
(四)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状况良好;
(五)未因违纪违法违规受到党纪处分、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除名机构的执业人员。
二、推荐流程
(一)资产评估师个人申请,资产评估机构申报,协会秘书处将代为审核,择优推荐。
(二)原武汉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库、省评协专家库、省评协专业技术委员会和省评协司法技术评审专家库成员可作为优先推荐对象。
三、有关要求
请申请人认真填写《武汉市人民法院第六届司法技术专家推荐表》(附件1),提供2023年度从事司法鉴定工作报告清单(附件2),并附本人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证书扫描件。
上述材料签字扫描件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发送至协会邮箱。
联 系 人:樊友珩
联系电话:027-87837805
电子邮箱:hbpas02@163.com
附件:1.武汉市人民法院第六届司法技术专家推荐表
2.2023年度从事司法鉴定工作报告清单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