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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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评协 [2017]11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上报2017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有关数据的通知》(中评协办[2017]60号)的要求,省评协将组织开展我省2017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资产评估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并按规定完成本机构2016年度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5月12日之前,将填写好的下列统计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以“机构名+综合评价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格式)发送至11835632@qq.com(不需要纸质材料)。
(一) 《人才培养得分统计表》(附件1);
(二) 《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地方协会部分)》(附件2);
(三) 《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中评协部分)》(附件3);
(四) 《2011-2016年执业质量减分统计表》(附件4)。
三、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行业贡献计分标准见附件5和附件6,人才培养计分标准见附件7,执业质量减分标准见附件8。
四、资产评估机构在填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请及时与注册会员部联系。
联系人:何琼
联系电话:027-87837805
邮箱:11835632@qq.com
附件:
1. 人才培养得分统计表
2. 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地方协会部分)
3. 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中评协部分)
4. 2011-2016年执业质量减分统计表
5. 行业贡献计分标准(地方协会部分)
6. 行业贡献计分标准(中评协部分)
7. 人才培养计分标准
8. 执业质量减分标准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5月2日
附件:综合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