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资产评估机构部分业务开展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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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评协[2017]30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统计资产评估机构部分业务开展情况的通知》(中评协办[2017]82号)的要求,省评协对各资产评估机构PPP项目评估业务、PPP项目咨询业务及知识产权评估单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统计。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资产评估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并按规定完成本机构自2016年1 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完成PPP项目评估业务、PPP项目咨询业务及知识产权评估业务填报工作。
二、参加统计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9月20日之前,将填写好的下列统计表(电子版)加盖公章(以“机构名+业务开展统计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格式)上报省评协注册部。
(一)《资产评估机构从事PPP项目评估业务情况表》(附件1);
(二)《资产评估机构从事PPP项目咨询业务情况表》(附件2);
(三)《资产评估机构从事知识产权评估单项业务情况表》(附件3);
三、资产评估机构的分支机构、参与母子公司试点的子公司相关业务统计数据也应上报省评协注册部。
四、本次统计工作,资产评估机构自愿参加。
五、本次统计仅统计知识产权评估单项业务,综合业务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评估不在本次统计范围内。
联系人:何琼
联系电话:027-87837805
电子信箱:11835632@qq.com
附件:1.资产评估机构从事PPP项目评估业务情况表
2.资产评估机构从事PPP项目咨询业务情况表
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知识产权评估单项业务情况表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13日
附件: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