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届司法技术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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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评协 [2018]19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更好发挥资产评估行业在司法诉讼活动中的作用,确保法院司法鉴定工作的良性发展,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协会推荐第四届司法技术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实于宪法和法律,遵守相关规章和制度;
(二)取得资产评估师资质,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20年以上,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专业权威性和较高声望;
(三)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四)热心为审判工作提供相关专业技术咨询、审核等服务;
(五)服从人民法院依法监督和管理;
(六)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状况良好。
二、司法技术专家职责
(一)受邀参与研究、解决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在司法鉴定、评估等工作中遇到的专业技术问题,并提供最新相关信息和实务建议。
(二)接受人民法院委托,及时参与对具体案件的技术咨询、技术审核或出席听证会。
(三)接受人民法院委托,客观、公正、全面解答法官或案件当事人提出的专门性疑惑和问题。
(四)遵守审判纪律,妥善保管案件资料,切实履行保密义务。
三、推荐条件及人数
资产评估师个人申请,资产评估机构申报,协会秘书处将代为审核后,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荐7-9名专家。
四、有关要求
请申请人认真填写《武汉市人民法院聘任第四届司法技术专家登记表》,并提供近两年从事司法鉴定工作报告清单。
上述材料电子版请于2018年5月2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周 汝
联系电话:027-87837805
电子邮箱:hbpas01@163.com
附:
1、武汉市人民法院聘请司法技术专家登记表
2、司法鉴定工作报告清单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