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首席评估师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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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评协〔2024〕9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充分发挥首席评估师在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中的作用,防范执业风险,根据《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评估师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21〕33号)的相关要求,省评协决定进一步加强我省首席评估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湖北省内从事非证券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不含分支机构)。
二、报送内容
(一)各资产评估机构建立的首席评估师制度。
(二)各资产评估机构的首席评估师任命情况和首席评估师基本情况备案表(附件1)。
(三)各资产评估机构的年度履职情况报告(附件2),由首席评估师对本机构的执业质量情况和控制体系运转情况进行总体分析、评价并签字盖章。
三、报送要求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将首席评估师制度(Word版)、任命或聘任首席评估师的文件(PDF版)、首席评估师基本情况备案表(Word版+签字盖章PDF版)和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电子版(Word版+签字盖章PDF版)等4份材料以“机构名称+首席评估师”命名邮件主题,于2024年3月31日前报送至我会邮箱hbpas02@163.com。
联系人:樊友珩
联系电话:027-87837805。
附件:1.首席评估师基本情况备案表
2.首席评估师履职情况报告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