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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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评协 [2019]16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评协关于上报2019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有关数据的通知》(中评协办[2019]60号)的要求,为了做好2019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年度综合评价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资产评估机构设立需满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1月1日前在地方财政部门完成备案的机构,合并新设、分立新设的资产评估机构除外);
(二)本次综合评价范围内的分支机构是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地方财政部门完成备案的分所、分公司或子公司。
二、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7月15日之前,将填写好的下列统计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以“机构名+综合评价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格式)发送至hbpas01@163.com(一式两份,一份excel版,一份盖章扫描版,不需要纸质材料)。
(一) 《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年业务收入统计表》(附件1);
(二) 《人才培养得分统计表》(附件2);
(三) 《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地方协会部分)》(附件3);
(四) 《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中评协部分)》(附件4);
(五) 《执业质量减分统计表》(附件5)。
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含)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交审计报告或纳税证明(电子版PDF格式)。
三、所有表格填写时请仔细阅读表格下附的“填表说明”,及“计分标准”(附件6-9),并根据要求提供证明(未提供证明的将影响得分);部分表格中无内容的,填写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后,空表盖章上报。
四、《人才培养得分统计表》(附件2)中的“评价年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单科通过数量情况”的证明材料为“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成绩查询栏目《2018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查询》截图。
为保证数据汇总的一致性,本通知附件格式统一为Excel表格,请各机构在填报及上报时均采用Excel表格(切勿随意改动格式)。资产评估机构在填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请及时与省评协会员部联系。
联 系 人:吴 淳
联系电话:027-87837807
邮 箱:hbpas01@163.com
附件:
1. 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年业务收入统计表
2. 人才培养得分统计表
3. 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地方协会部分)
4. 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中评协部分)
5. 执业质量减分统计表
6. 行业贡献计分标准(地方协会部分)
7. 行业贡献计分标准(中评协部分)
8. 人才培养计分标准
9. 执业质量减分标准
10. 2019年综合评价机构列表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6月25日
附件1-9:2019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数据填报表
附件10:2019年综合评价机构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