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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管理工作水平,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中评协〔2024〕8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23〕13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自律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反馈表(附件5)Word版于2026年4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省评协邮箱,邮件统一以“意见反馈+机构名称”命名。
联系人:孔欣
电话:027-87837809
邮箱:hbpas02@163.com
附件: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自律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自律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5.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