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征集2026年研究课题承研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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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评协〔2026〕51号
根据《湖北资产评估协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6年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研究课题选题已确定,现征集课题承研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课题选题
本次征集承研单位的研究课题选题共4项,详见《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研究课题选题》(附件1)。
二、承研单位要求
(一)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均可申请承担课题研究工作。每个单位只能申请1项研究课题,申请单位应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申请单位应组建课题组,课题组可包括非本单位人员,成员一般不超过10人。申请单位应指定1名课题组成员担任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是申请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并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省评协在研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本次研究课题承研单位的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
省评协将组织开展课题立项评审,确定课题承研单位,签订研究课题协议书。
(三)课题承研单位应于2026年10月底前提交中期成果报告,2026年12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报告。课题成果报告应达到公开发表或者出版的水平。
省评协将对各阶段成果报告开展评审,评审未通过的,将按有关规定追回课题经费。
(四)课题研究成果著作权归省评协所有,省评协择优以出版、报告等形式进行推广、宣传和应用。
(五)每项课题的经费标准为3万元至8万元不等。省评协将根据课题类别及内容,核定课题经费预算。课题经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使用范围仅限于课题研究直接产生的费用。
(六)申请单位及课题组成员在申请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否则省评协3年内不委托其承担任何研究工作。
三、有关事项
(一)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二)申请单位须填写《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将word版和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pdf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91593371@qq.com,主题标注“研究课题申请(申请单位名称)”字样。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考试培训部 吴淳
联系方式:027-87837807
附件: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6年8月17日